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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与思考——人本视角下的宜居城市规划建设之儿童篇
上传时间:2023/03/15

01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1.1 宜居城市的目标承载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党的二十大提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宜居城市”再次成为未来中国城市高质量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回顾“宜居城市”的发展理念,“宜居城市”概念多次出现在中央政府文件中,早在2004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首次提出要“建设宜居城市”。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和谐宜居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之一。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针对“宜居城市”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并第一次把“人和宜居城市”进行了紧密的联动,提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概念,明确从人的角度研究城市是“宜居”建设的关键点。2023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红部长在全国住房城乡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思路重点是让人民群众安居,强调要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进一步回应了中央提出的“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

应该说,“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集中体现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承载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1.2 从人本视角看城市中儿童发展诉求也是宜居城市建设需要关注的核心内容

“宜居城市”建设需要关注城市“人”的发展需求。中规院研究团队曾经提出要重点关注四个“2亿人”,包括2亿新市民、青年人约70%在城市租房住,需要关注他们的住房需求;2亿生活在城镇老旧小区中的城镇居民,需要关注他们的生活中对基础设施安全、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需求;2亿老年人,需要关注他们住房、住区、街区到城市适老化环境的改善需求;2亿儿童,需要关注他们对于环境安全、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需求。

中国城乡儿童人口约3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5,约占世界儿童总数的1/8,是非常庞大的群体。本文将主要结合儿童健康成长需求重点探讨城市建设中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一些思考。


02  聚焦提升城市空间适儿化水平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十四五”开局之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写进国家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明确了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5个维度体现儿童友好理念,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这标志着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目标下的全新风向标,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儿童健康成长期许的美好寄托,将开启我国新时代人本发展模式下宜居城市建设的全新实践。


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城市空间中落实儿童友好理念,推动空间的适儿化改造与建设,2022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儿童中心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研究和编制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2022年9月,《导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代理副代表Patrick Shin先生曾指出,“中国决策者发布了《导则》,这是首个国家层面与儿童友好城市相关的技术导则,能够看出全球努力与国家行动已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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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将重点结合《导则》内容提出一些思考和解读。

2.1 儿童健康成长对空间的需求及既有城市空间面临的问题

儿童成长具有阶段性、顺序性、差异性和可塑性的特征。儿童成长随着年龄的变化在身心特点上表现出若干不同的、但又是连续的阶段性特征;其身心发展可以被他们的空间生活环境、生活经历所塑造,受遗传、环境、教育等多样性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的个体差异普遍存在。联合国儿基会研究表明,经过合理规划,城市公共空间可促进社会凝聚力、振兴地方经济,增强社会环境韧性,有助于加强儿童安全保护,促进其茁壮成长。因此城市空间,尤其是公共空间的适儿化很大程度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作为未来城市的主人,也间接影响未来中国城市的健康发展。


从我国城市空间建设的现状情况看,城市建设普遍对儿童成长的需求关注不足,具体表现为对我国儿童成长特征应对不足,主要包括:

第一,“隔代抚育现象”对多代居住房供给、全龄社区环境建设提出新要求

我国“隔代抚育现象突出”,尤其是大城市,“隔代抚育”现象成为了当下多数新生代家庭的普遍选择。根据中国家庭追踪数据调查的统计结果,中国非农户口中,0-3岁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的比例达到66.47%。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住房供给、城市住区环境建设在关注儿童的同时,也要关注适老化,所以住建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提出推进完整社区的建设,建设全龄友好社区。

第二,“自然缺失”“运动锻炼强度不足”对城市十五分钟生活圈体育活动设施和场地供给提出新要求

在我国,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令人堪忧,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体质问题愈发严重。2020年《中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0-2030)》发布,要求青少年每天中高强度体育锻炼不少于60分钟。统计结果显示,实际情况与要求差距相当大。相关研究提出,低龄儿童需要通过玩耍和冒险来感知社会建成环境,获得身心成长, 而12-18岁青少年更希望在就近的社区中获得健身和运动的空间场所。现实情况看,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街区和社区缺乏活动场地,也缺乏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除了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在校外的社区和街区中孩子们很难找到合适的活动和锻炼空间。从儿童年龄构成上来说,0-3岁、4-6岁、7-11岁、12-16岁和16岁以上所需要的运动场地和活动空间完全不同。未来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增补适合儿童活动的体育活动场地和游憩设施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命题。

第三,“不断攀升的育儿成本”对城市空间适儿化改造提出了新的挑战

大城市不断攀升的育儿成本也进一步阻碍了儿童友好的成长环境。北京市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过程中,北规院石晓冬院长带领团队做了2.6万居民的调查,收集了北京各区的育儿需求,可以看到每个片区的育儿需求都不同,人民群众幸福感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关联度很强。

第四,“安全好玩有趣”对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出行环境提出了适儿化改造的新要求

城市中既有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出行环境在“质”的方面也亟待提升,例如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很多公共建筑的楼梯和栏杆适儿化的安全性不够,极易导致儿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很多城市公共建筑缺乏母婴室和第三卫生间,导致父母携带低龄儿童外出哺育和如厕难;城市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内的儿童互动设施普遍缺乏趣味性,难以提升儿童参与课外人文阅览、社会实践等校外生活的兴趣;公共空间方面,城市公园和街角绿地中的儿童游憩设施缺位或者缺乏主题特色;出行环境方面,社区慢行交通往往考虑不足,儿童上下学交通通常组织混乱,儿童出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上述内容都应成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自体检内容,找到短板,以便更好的确定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方案和项目库。


2.2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原则

《导则》借鉴了国内外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相关原则,落实儿童友好理念,结合儿童健康成长需求确定了三个基本原则。

原则一:儿童优先,普惠公平

强调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考虑儿童及看护人活动特征,推进“1米高度”的儿童视角设计;按龄、按需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兼顾特殊儿童群体的需求;让广大儿童公平享有便捷、舒适、包容的设施、空间和服务。

原则二:安全健康,自然趣味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在各类建设中坚持使用绿色、安全、环保的材料;保障各类儿童游憩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有效降低儿童密集场所事故灾害风险;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尊重儿童向往自然、好奇探索的心理特征;将自然、艺术、趣味的设计元素和激发儿童创造力的色彩搭配充分融合到儿童友好空间中;为广大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绿色、快乐的成长空间环境。

原则三: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强调结合各地情况与特点,因城施策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改革创新;探索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和儿童参与机制构建等模式,满足广大儿童不断增长的美好成长空间需求。


2.3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重点

《导则》提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重点内容可以概括为“1建、3改、2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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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1建”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街区、社区多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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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定期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评估。

建设重点包括: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

街区层面,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

建设重点包括:配建完整儿童服务设施、建设全龄包容的儿童活动场地、营建安全顺畅的儿童出行环境。

社区层面,强调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建设重点包括:建设完善便利的儿童服务设施、配置特色趣味的儿童活动场地、构建安全连续的儿童出行路径。社区是孩子们最密切的空间载体,这里有很多儿童关注的空间,也有很多老人关注的空间,要满足一老一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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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还梳理了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出行环境、开敞空间的基本配置要求。

第二,明确提出结合城市更新,重点推进“3改”。

“3改”是儿童友好空间适儿化改造的重点,也是《导则》编制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一直坚持的核心内容。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儿童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增量建设并不是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重点,而是更加强调结合城市更新工作,通过空间适儿化改造提升既有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的适儿化水平。

“3改”分别针对公共服务设施、出行环境和公园绿地三类空间提出了明确的改造引导要求。


改造1:助力构建公平、健康、关爱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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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分别结合各类建筑空间的使用特点,明确了对城市既有托育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等6类设施建筑空间的适儿化改造要求,并提出了6项建筑空间的设计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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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通则重点提出了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园绿地等应通过适儿化改造增设母婴室和第三卫生间;并提出了建筑空间的环境安全改造要求,例如儿童活动场地设计应避免遮挡看护人的看护视线、建筑材料要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等;此外对楼梯、栏杆和踏步等提出楼梯台阶高度与宽度、转角平台宽度等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建筑中的通风、照明和降噪等物理环境也提出了适儿化改造要求。


改造2:助力建设安全、舒适、一米友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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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出行环境,制定了4类儿童出行空间的适儿化改造要求,提出了7大设计通则要求。

4类儿童出行空间包括学径空间、学校周边道路空间、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空间以及候车空间。鼓励城市结合儿童上学及日常生活轨迹,依托现有道路空间,因地制宜打造不同类型的学径空间。可在城市慢行系统、绿道系统中开辟专用学径空间,空间局促的,宜结合建筑退线空间建设学径。鼓励城市推进既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道路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开展学校周边交通整治,为儿童创造安全畅行的出行环境。鼓励推进既有医院、图书馆、公园、托育服务设施等儿童活动场所周边道路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宜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增设自行车道、无障碍设施、过街智能预警系统等,构建安全畅行的道路空间。针对候车空间重点提出优化公交线网和车站布局,提升儿童使用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性,提升无障碍建设环境水平等适儿化改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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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通则主要提出了道路断面、人行空间、自行车空间、过街设施、无障碍设施、街道家具和街道界面的适儿化改造技术要求。


改造3:助力建设开放、有趣、连接自然的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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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是儿童户外休闲游乐活动的重要场所。针对公园绿地,强调根据儿童身心特点,对儿童使用频率较高的城市郊野型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广场等进行差异化的适儿化改造,为儿童提供安全而有包容性的绿色公共空间。

郊野型公园应根据公园的自然及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适儿化改,造增加儿童游憩设施,改造既有园路形成体验丰富、寓教于乐的游玩路径,推进“自然营地”建设,营造自然趣味的空间。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应优先增补儿童游乐和体育运动场地,宜结合儿童行为尺度、看护人看护需求等,配置多尺度、包容性的休憩及服务设施。在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中应结合需求增设游乐、运动、休憩等多类儿童活动场地;积极利用社区闲置空间和既有绿地建设“农事体验角”“迷你菜园”,为儿童提供亲近自然和植物认知的体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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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适儿化改造7类设计通则主要明确了地形设计、滨水安全、植物配置、附属设施、小品设施、照明设施、安全设施方面的适儿化改造技术要求。

第三,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中积极推进“2增”。

“2增”是指增加校外活动场所、增加儿童游憩设施。

校外活动场所是以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儿童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提供相关专业化服务,可供儿童在课外开展劳动教育、自然教育、美育教育、科技体验、课外实践、素质拓展等活动的设施和空间,一本来说可分为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和专项型校外活动场所。其中,专项型校外活动场所又包括劳动教育、自然教育、美育教育、科技体验、课外实践、素质拓展等多种类型。《导则》提出鼓励城市以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儿童综合服务设施为核心,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和开敞空间为基础,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厂、农场等为补充,分级分类增补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导则》还明确了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原则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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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憩设施是指为儿童提供休闲、游乐、健身、文教、社交等服务功能的各类设施,一般包括游乐设施、体育运动设施、休憩设施等。从城市现状建设情况看,目前儿童游憩设施在多数城市的住区、社区、街区中配置缺位,同时从建设引导上也缺乏儿童游戏设施分龄设置的行业标准。目前《导则》重点明确了三类游憩设施配置的原则性要求,今年在标准研究将要加大对儿童游憩设施配置的研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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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实施保障策略

为更好的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导则》提出了制定建设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实施动态评估、保障儿童参与、强化宣传引导六项实施保障策略。

第一,制定建设方案。强调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组织编制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方案或计划,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行动策略等,形成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项目库,有序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第二,开展试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工作机制、模式、政策和制度等。

第三,完善建设标准。鼓励城市编制本地区或儿童某一领域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引,逐步形成与本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空间建设技术体系。

第四,实施动态评估。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街区、儿童友好社区等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评估及反馈机制。

第五,保障儿童参与。鼓励多元化主体协助儿童参与,以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项目为契机,搭建儿童参与的工作平台。

第六,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主题宣传,向全社会全面推广儿童友好理念。总结各级各类空间建设经验,推出示范项目,加强经验梳理与交流共享。


03  总结

儿童成长空间承载了儿童日常生活与健康发展需求,城市空间儿童友好化寄托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着每一个儿童的日常生活与健康成长。建设儿童友好空间是落实新时期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如果我们能为孩子们建设一个更友好的城市,我们就是为所有人建设了一个宜居的城市。


文章来源:规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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